7.江苏省长公署训令(1923年4月30日)
密令沪南工巡捐局。
案查前据上海总商会正副会长宋汉章等密函称:外人在上海租界外扩充势力,越界筑路,似此蚕食政策,较之正式推广尤为可畏,并拟环租界遍筑马路以为抵制方法,请予鉴核。等情。当以开筑环租界马路,须先有详细计划之图,而后筹款兴工,方可资以施设,并请详拟见告去后。兹据函复前来,除分行外,合亟抄录原函暨该商会前函各一件,密行该局长即便派员分投测勘,绘具详图,会同呈送察夺。此令。
计抄函二件。
中华民国十二年四月三十日
江苏省长韩国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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